2025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电力现货市场全覆盖,全面开展连续结算运行。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山西、广东、山东、甘肃、蒙西、湖北、浙江7个省级电力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另有22个省份进入连续结算试运行阶段。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于2025年6月28日转入连续结算试运行,成为全国首个打破省级行政区划限制、实现多省区电力资源统一优化配置的电力现货市场。
现货市场给电力监管带来的新形势与挑战
电力现货市场的全面推开改变了传统电力资源配置和运行管理方式,使市场监管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性。在“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体系逐步成型的背景下,市场主体行为模式发生深刻变化,价格信号成为资源配置的核心驱动力,这要求监管从计划主导转向市场导向。
首先,市场价格波动显著增强,带来操纵市场和不当获利风险。现货市场按节点电价实时出清,电价受负荷、机组组合、网络阻塞等多重因素影响,日内波动剧烈。部分拥有市场力的发电企业可能通过报高价、策略性停机或虚假申报等方式影响边际出清价格,形成“经济持留”或“容量持留”,扰乱价格发现机制。例如,在供需紧张时段,个别机组以检修为由退出报价,人为制造稀缺性抬高电价,此类行为隐蔽性强、识别难度大。
其次,市场主体多元化加剧了监管对象的复杂性。除传统发电商外,售电公司、虚拟电厂、储能设施、可中断负荷等新型主体广泛参与现货交易,其交易策略更加灵活,跨市场联动频繁。售电公司可能利用信息优势实施差别定价或捆绑销售;储能单位可在低谷购电、高峰售电,若缺乏有效监控,易引发高频套利和市场扭曲。此外,分布式能源聚合商通过虚拟电厂形式参与市场,其物理边界模糊、资产归属不清,给资质认定、责任追溯和合规审查带来困难。
第三,数据透明度与信息披露不足制约监管效能。现货市场依赖海量实时数据支撑交易决策和出清计算,但目前电力市场在数据发布范围、频率、格式上尚未统一,部分关键信息如机组真实成本、输电阻塞情况、安全约束条件等,对于监管部门而言也难以及时获取完整数据进行事后分析和违规甄别,导致监管滞后甚至失效。总体而言,数据孤岛现象突出,调度机构、交易机构与监管机构之间信息系统割裂,协同治理能力受限。
第四,跨省跨区交易发展与区域市场分割并存,形成监管套利空间。当前各省现货市场建设进度不一,规则设计存在差异,导致相邻市场间出现价差异常、潮流逆向流动等问题。一些市场主体利用区域间规则漏洞开展跨市场投机,如在低价省份购入电量后转手在高价省份履约,实质上并未完成物理交割,却获取制度性收益。这种“影子交易”削弱了资源优化配置效果,也增加了系统运行风险。
第五,市场监管工具和技术手段相对滞后。现有监管主要依赖人工核查、投诉举报和定期检查,缺乏智能化技术支持。对于高频次、多维度的市场行为,传统方法难以实现动态跟踪和精准识别。特别是在处理复杂市场场景时,缺乏基于大数据建模、机器学习的市场异动检测模型和市场力评估算法,无法及时捕捉违规线索。
深化现货改革背景下
市场监管面临的新问题
随着现货市场从试点走向全覆盖,改革进入深水区,监管面临一系列结构性、制度性新问题:
一是市场力监测与抑制机制不健全。现行市场力缓解措施多采用价格上限、成本核查和投标限制等静态手段,难以适应现货环境下动态竞争格局。当局部地区电源集中度高、替代性弱时,即便无明显串谋行为,领先机组仍可通过报价获得超额利润,形成“合法垄断”。而现有监管难以界定“合理报价”与“滥用市场力”的界限,执法依据不足。
二是市场监管与系统运行职责边界不清。调度机构负责市场出清和电网安全运行,交易机构组织交易申报与结算,监管机构则承担公平公正监督职能。但在实际操作中,三者职能交叉重叠,尤其在紧急干预、市场暂停、异常处理等方面缺乏明确权责划分。例如,调度出于安全考虑调整出清结果,是否构成对市场的不当干预?此类问题常引发争议,影响市场公信力。
三是辅助服务市场与电能量市场耦合带来的监管盲区。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与电能量在同一时间尺度联合出清,使得机组可通过辅助服务获取额外收益,进而影响主能量市场报价策略。部分机组可能故意压低电能量报价以获得中标机会,再通过辅助服务盈利,变相转移成本。此类复合型策略行为超出单一市场监管范畴,需建立跨品种市场联动监管机制。
四是新能源大规模接入加剧市场不确定性。风电、光伏出力具有强随机性和预测偏差,导致净负荷曲线陡变,增加系统平衡难度。在现货市场中,新能源通常报零价优先出清,但其波动性迫使火电机组频繁启停或深度调峰,推高系统运行成本。若不对不平衡费用进行合理分摊,将引发传统电源与新能源之间的利益冲突。同时,部分新能源企业借助补贴政策和优先消纳地位,在市场中形成事实上的竞争优势,可能构成隐性歧视。
五是信用体系建设滞后影响市场秩序。现货市场实行日清月结、偏差考核,对市场主体资金流和履约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然而目前缺乏统一的电力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对违约、欠费、虚假申报等行为惩戒力度不足。个别售电公司在电价高企时破产退市,将损失转嫁给用户和电网,破坏市场稳定,亟需建立覆盖全行业的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
完善电力现货市场监管方式与机制的路径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必须构建科学、高效、智能的现代市场监管体系,推动监管理念、制度、技术和手段全方位升级。
第一,健全法律法规基础,明确监管法定权限
加快修订《电力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将现货市场监管理念纳入法律框架,明确监管机构在市场设计审查、规则执行监督、争议裁决、处罚问责等方面的独立职权。制定《电力现货市场监管办法》,细化市场操纵、串谋、滥用市场力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取证程序,增强执法可操作性。推动建立市场规则备案与评估机制,确保各地规则符合国家统一导向。
第二,构建全过程闭环监管机制
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
事前:加强对市场方案和交易规则的技术评审,重点评估市场力防范、价格形成机制、阻塞管理等核心环节的合理性;开展市场模拟测试,预判潜在风险点。
事中:建立实时监控平台,对接交易、调度、计量系统,对报价行为、出清结果、实际发电曲线进行比对分析,设置价格突变、偏离预期、集中度升高等预警阈值,触发自动告警。
事后:开展常态化市场绩效评估,包括流动性指标、竞争充分性、价格有效性、社会福利水平等维度,定期发布监管报告,督促整改突出问题。
第三,强化市场力动态监测与缓解机制
引入基于博弈论和数据驱动的市场力评估模型,综合考量赫芬达尔指数(HHI)、剩余供给指数(RSI)、伯特兰德-古诺竞争基准等指标,动态识别高市场力区域和时段。推行“成本核查+报价指导”双轨制:对具有显著市场力的机组实施成本监审,并据此设定报价上限或推荐报价区间;推广“投标代理”机制,在必要时由独立第三方代为提交符合经济效率的报价。探索建立容量补偿与市场力挂钩机制,限制过度集中电源获取超额回报。
第四,推进监管信息化与智能化建设
打造电力市场智慧监管平台,集成SCADA、EMS、DAS、交易系统等多源数据,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发典型违规行为识别模型,如:构建价格异常检测算法,识别非基本面驱动的价格飙升;应用聚类分析发现报价协同模式,挖掘潜在串谋线索;利用数字孪生技术模拟不同干预情景下的市场响应,辅助监管决策;推动区块链技术在交易记录存证、身份认证、审计追踪中的应用,提升数据不可篡改性和监管可信度。
第五,加强跨部门协同与区域协调监管
建立“国家能源局—区域监管局及省级监管办”联动机制,统筹跨省区市场干预行动。推动成立由监管机构牵头,调度、交易、电网、发电企业代表参与的协调工作会,定期会商重大事项。制定统一的跨省跨区现货市场监管规程,规范跨市场交易行为,堵塞监管套利漏洞。鼓励区域间开展联合执法和交叉检查,提升整体监管一致性。
第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与公众监督机制
制定强制性信息披露清单,要求市场主体公开装机容量、可用状态、报价曲线、合同持仓等关键信息,交易机构按时发布出清价格、成交电量、阻塞费用、辅助服务费用等统计数据。设立匿名举报通道和奖励机制,鼓励内部知情人揭发违规行为。定期举办市场透明度评估,接受第三方独立审计,提升社会公信力。
第七,培育专业化监管队伍与外部支持体系
加强监管人员在电力系统运行、经济学理论、数据分析、法律合规等方面的复合型能力建设,引进高端技术人才。委托高校、研究机构开展专项课题研究,为监管政策提供智力支持,引入第三方监管机制,提高市场监管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建立专家库制度,在重大案件调查、规则修订过程中引入外部评审机制,保障决策科学性。
第八,建立健全信用监管与惩戒机制
构建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归集各类主体的履约记录、行政处罚、司法判决等信息,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严重失信主体采取限制入市、提高保证金比例、取消补贴资格等联合惩戒措施。推动将电力市场信用纳入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实现跨行业联动奖惩,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约束格局。
综上所述,电力现货市场的全面建设标志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进入关键阶段,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日益凸显。然而,伴随市场机制的深化运行,价格波动加剧、主体行为复杂化、数据壁垒突出、跨区监管失衡以及技术手段滞后等问题不断涌现,传统监管模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治理需求。面对市场力滥用风险、新型主体参与带来的合规挑战、辅助服务与电能量市场的联动效应以及新能源的大规模接入引发的利益博弈,必须推动监管体系从理念到实践的系统性重构。可进一步通过健全法律法规基础、构建全过程闭环监管链条、强化市场力动态监测、推进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完善跨区域协同机制、提升信息披露水平、培育专业监管队伍并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惩戒机制,最终实现监管能力与市场发展水平的动态匹配。未来,应以制度创新为引领,以技术赋能为支撑,加快打造透明、公平、高效、智能的现代电力市场监管体系,切实保障市场健康运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优化配置,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双碳”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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